2009年1月9日星期五

2006-11-14的日记

昨天晚上上网的时候碰到了陈艳红,跟她说了几句话,她爱理不理的,我就没说了。后来她又主动的找我说话,我也没鸟她。以前就是这样,有一阵子我真的是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,有一段时间也还相处的不错,但是居然还有另一个男朋友。分手了又来找我,我们这种人是你可以调戏的?和她分手已经有一年半多的时间了。但是她给我的影响,大部分是阴影,一直到至今还存在。 尼采说过,你要到女人那里去吗?请带上你的鞭子!当然他是伟大的哲学家,对待女人自然会有自己的态度。这是一类厌恶女人,厌恶的原因可能是一个哲学思想,也可能是本身的经历导致。尼采是受了莎了美的刺激才会有这样的偏激观念。当代有个叫周国平的,对女性崇拜的不得了,说女人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,这又是另一类。历史上的文学家对女性崇拜,喜爱的多的不的了。伟大的印度诗人泰戈尔最喜欢女人脸上的麻子,俄罗斯的普希金是个色情狂,托尔斯泰玩弄的女人超过一百个,伟大人物的思想通常都有点不同,而且他们可以用才华这个一美遮百丑的东西来掩盖。我想无论是谁,爱情上的经历一定会左右他的思想。 我是越来越有这样的观念,大部分女人不可信,而且肤浅,可恶。除非是上天为你安排的那个神仙姐姐,不过这个神仙的是不是存在的,就要看你的命了。对朋友,我从来是没有私心,二心。但是对女的,陈艳红之后,我的内心就是隔座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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